最近有一位快30歲的男性代課教師,成為我的諮商個案。他因為與學校另一位女老師相戀,卻不被其他同事接納,繼而工作壓力過大,教學品質低落,面臨即將被解僱的危機。這是一個典型的案例,最後雖以喜劇收場,卻反映出即使是私事,因為發生在辦公室,只要處理不當,也會替自己帶來不必要的困擾。
據紐約市立大學法律教授羅森的調查,目前約有25%的企業訂有「防騷擾手冊」,並將辦公室戀情也包括在內,比五年前大幅提高。足見企業管理者對辦公室戀情還是相當感冒的。
但是,戀情來了,難以抗拒,你還是打算做個勇敢的人。為了這群勇敢的人,我提出讓辦公室戀情有個幸福結局的五大法則。
<法則一>:對戀情對象坦誠以對
如果你只是想找個排遣寂寞的對象,千萬不要讓對方認為你考慮婚嫁。這方面的坦誠很重要,尤其是在工作場合,否則在幾次約會後,熱情突然冷卻,甚至轉而追求辦公室其他異性,你就很可能成為被報復的對象。
<法則二>:愛戀上司,請三思而後行
雖然國外研究指出,64%的女性上班族和老闆發生辦公室戀情之後,工作情況獲得改善,但在某些企業卻嚴禁上司、下屬之戀。就算公司不禁止,也要小心,因為如果是你提出分手要求,他(她)可以「回敬」你的機會可是太多了,保證讓你每天生活於水深火熱之中。
<法則三>:跟下屬相戀,請十思而後行
今年3月,波音公司總裁兼執行長史東塞佛因辦公室戀情曝光而被迫辭職。雖然這段戀情在兩情相悅下發生,但這凸顯社會及股東關注企業治理的趨勢,董事會不得不提高對主管行為的要求標準。主從相戀最難做到公私分明,就算自認公私分明,旁人是否認同又是令一回事。就算你倆情投意合,風險還是相當高,若戀情無法善終,當上司的就很危險,對方可能控告你濫用權力。你有可能丟掉飯碗,又吃上官司。
<法則四>:盡量保持低調
戀愛時,每一個人恨不得將自己的喜悅分享給全世界。千萬別如此做,因為從你公開戀情的那刻起,你倆就注定生活在顯微鏡底下。即使你們是平行職位的同事,在工作上幫了對方一個無傷大雅的小忙,其他同樣需要協助的同事,很可能會向主管打小報告,說你循私偏袒。讓大家在收到你們的紅色炸彈時,才恍然大悟!
<法則五>:盡情享受戀愛的甜美
辦公室的確是認識情感伴侶的理想地點,不像在酒吧或其他娛樂場所,在酒精和荷爾蒙交互作用下,挑選對象憑藉的只是一股衝動。辦公室戀情讓你有許多時間與機會,去真正了解一個人,換句話說,在公司茶水間比舞廳酒吧,更有機會認識真正理想的對象。
戀愛,是一件再美好不過的事情。只要遵循以上規則,你就可以將風險減到最低,盡情享受戀愛的甜美。【原載於2005-03-31 經濟日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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