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oollllllllllllllllllllllll.......For long long time not update more in myy blog...Ha ! Coz Lazy yeyeeyeyeyet !
Welll, In 2011, I want to learn more & study more instead of 2010. Dun want to lazy more ! Blessing me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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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 bought the new book from Commercial Bookstore " The Five People You Meet In The Heaven " It seen really quite good for reading that I think....hahahahahah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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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偷情的歌,數量不多,但永遠有市場。
偷情真的可以偷到搞出人命的,詳情請參閱《情婦的情夫》。當〈無人之境〉像當年草蜢的〈失樂園〉般大受歡迎大播特播時,你就知道,正如有財就會有人偷,有情,就永遠有被偷的可能。
我認識的一個男人,是個偷情/偷食慣犯,他常常把這碼子事說得超美:「我就是有這種能力:『沒法子令女朋友相信我愛她、但總會令別的女人以為我會愛她』。」我明白,人總會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,不過,別以為自己是《Heroes》好不好!能甚麼力的!
說起這人,他的情史可說就是「偷情的歷史」。在比從前更久的從前,他是個純情不過的小子,常有一擊即中的憧憬,希望可以拍一次拖就結婚。跟初戀走到結婚、走到老,只有兩個可能性:超困難或者沒可能。
他沒能幸免,行了幾年,女友被人偷去了,而落手的更是自己的好朋友,於是他同時失去了愛情和友情。經過好一段時間,走出失戀陰霾的他第二次拍拖,身材超爆的女友不久也被有車有樓有品味的中產人士偷走。第三次,他找到的是個樣貌性格都不算出眾的女生,以為這次是「穩陣之選」了,最後還不是一樣被偷,這次的犯案者,是個甚麼都沒有、只有青春的大學生。
連續三次成為「失主」,他認真地檢討是自己的防盜工作做得不夠好,抑或是根本防無可防呢?眼看無論女友的外表質素高低、跟她感情有多深厚,都會被偷;再看看前來光顧的賊人,共通點就只有一個:褲襠裡掛著一副男性性器官。
於是他「轉行」了,不做財主做小偷,專門勾搭已婚或有男朋友的女人,向前女友們作形而上的報復。每偷一個,他都會跟對方海誓山盟,讓人家相信他是「來真的」,到人家把另一半扔掉,他就消失得無影無蹤。實在是個很劣質的小偷。
漸漸的,這種生活他覺得很沒意思,又重新搞長期關係──他有公開的女朋友,同時繼續四處留情。他覺得古人說得很對:妻不如妾、妾不如買、買不如偷。自己沒有妻妾,又怎顯得偷的難能可貴?況且,反正女朋友遲早會被偷,自己先行去偷,在心理上好歹有點保障。
所以,每次見到他的正印女朋友,我心裡都一陣難過,既要做共犯替他隱瞞、也不免在想:「妳又被偷過多少次?」
是的,現代資訊發達到這種地步,引誘處處都在,要避免去偷/被偷,必須要有強大的意志力。想想看,跟另一半稍有口角,上網找個人開心個一天半晚有多難呀?
無論你正在做小偷還是飾演「贜物」,請注意學習一下犯罪的藝術,不要像上述那人般故意讓其他人受傷難過。畢竟,你已經賺到了,凡事還是多留一線最好,否則出了人命,又或像英格蘭足球隊那位前隊長般失去巨額贊助,你就會認為還是「買比較好」。小 西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94)

照字面的解釋,當然是壞男人了。
《狼人》裡的型男Benicio Del Toro,恨透父親Anthony Hopkins,最後卻同父親一樣變成怪物。T要小心呢!
- 但世事若真單純如此,便會天下太平。
- 在中國人的社會,古往今來,父與子都保持遠遠的距離,彼此稍有越雷池半步(例如父子親密得像朋友),即屬於禮不合父不父子不子。所以,父親們都要裝做一副嚴肅樣子,那些慈慈愛愛的東西,讓母親去做,事後也可以藉詞說「慈母多敗兒」而把責任都往女人身上推。
- 話題扯遠了。有這提問,是因一位女性朋友而起。她叫T,她的男友E很年輕時就已搬離家裡索居,他倆拍了拖好些日子後,T就索性搬到E家,而T心裡是想著要藉著同居來「試試婚」的。
- E待T真的無處不好,你數得出來的現代男性缺點榜他都榜上無名,勉強要數的話,就是E九成的朋友都是女性,甚少跟男性往來,讓T有太多太多的機會去懷疑,幸好連她自己也知道,那些盡是乾醋而已。
- 但E的好,只限於使用在T身上,一旦提及他的家人,尤其是他父親,他就會臭著一張臉說:「你記住,我是沒有家人的,以後別提他們!」彷彿他是個石頭爆出來的無父無母的人。
- 其實由認識之初,E就從沒提過關於他家人的事,拍了幾年的拖,T也當然沒拜訪過世伯伯母;後來從E的朋友口中得知,他十多歲就開始自己一個人生活,原因是「不能忍受每天都看見父親的臉,那個人犯了無可原諒的錯誤」。
- 是何種錯誤呢?原來E父生性風流女人不絕,E母忍無可忍氣得上吊自盡。賠了夫人的E父竟然好像沒事一樣,不久後就把其中一個女人「升格」做正印、成為E的繼母。雖然還差一年才中學畢業,還未有養活自己的能力,實在看不過眼的E選擇離家出走,從沒踏足過老家半步。
- 男人們是很難反臉的,假若認真起來,就會是反足一世不共戴天地老死不相往還。E沒回過去,同時他父親覺得自己年輕力壯大不了再生小孩,也無聲無息斷絕了父子關係。誰知道繼室是個不會下蛋的鵝,十幾年過去,E父心焦極了,開始託人找親兒子,甚至出動到私家偵探尋親。畢竟人到老年,總要先為擔幡買水安排人選。
- 有幾次真的被他找到E,E忙不迭地搬家轉工換手提號碼,就是不想再跟這老頭有任何轇轕。
- 情況持續至今,心焦的輪到T了。無疑她是想跟E有個結婚生孩子的長遠關係的,但就在這個位置上被堵住了:她很懷疑E會不會是個好父親。
- 說來也是,跟父親關係不好的男人,面對其他男性時會不會也是別別扭扭束手無策?而輪到他自己當上父親後,是否能好好處理跟兒子的關係?你看E都沒有很多男性朋友便能知一二。
- 我家裡有一位長輩開過這種玩笑:「找伴侶,最好找保良局出來的!」意謂對方若是孤兒,談婚論嫁以至婚後生活,都會少卻很多姻親間的麻煩。這當然是開玩笑,至少我相信,時代比以前進步多了,現在的老爺奶奶外父岳母(大部份)都很開明,甚至還能跟女婿一起睇波跟新抱把臂行街。
- 我說T啊!就好好跟E坐下來談這問題吧!但請記住:議題並不是「都這麼久了,你就原諒你爸爸吧!」,而純粹是跟他告白你的擔心之處。
- 仍然解決不了的話,就生女喔!生女一定沒問題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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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外形不是問題」是騙人的。但,也不就是全部吧?

- 動物學家說,貓科動物是很依靠視覺的,凡事都要經雙目親眼證實,才會相信。
- 我說,人類比貓科更依靠視覺。你說,不是啊!我選另一半時不是看重外表的。
- 不是在說你怎樣看人,而是你怎樣看自己。每個人,除非他精神失常,都會希望自己擁有吸引別人外表,無論在情場還是職場、甚至是朋友之間,都會格外有利。
- 這是人之常情,常情得漸漸走向極端。別的不說,單單是「減肥」一樣,已足夠在大學開一個專門學系去研究。「肥」在當代的審美眼光裡,幾乎是一種罪,病態的癡肥固然是死罪難饒,即便是只有少許的baby fat一點的chubby,就算他人沒給你壓力,整個社會風氣也會使你覺得自己的價值比別人低。
- 連做人都缺乏信心,遑論談戀愛呢?
- 朋友的朋友P,是個重200磅、假一賠十的標準大肥妹,按照朋友的說法,如果P能瘦個90或100磅,就一定是個美女。那就是說,P雖然胖,但輪廓呀五官呀等等都還是可以的,而且她是令人開心的類型,隨便一個爛笑話,也能逗得她吃吃地笑個不停。
- 老實說,這大概是肥人都知道的潛規則──外形未算討好,唯有以性格取勝。所以P多年來拍過的拖換過的畫,不比所謂正常的瘦女少,而且她的男友們,竟然出乎意料通通不是肥仔。我們常以為肥妹一定只有肥仔才會看得上,這是個反證。
- 好了,你可能會問,market都已經這麼小了,既然已有人要,為甚麼還那麼不知足、常常換畫呢?原來,P的開心果形象,都是做出來給朋友看的,心裡的她,仍然超介意自己的體形,和體重。每次有人追,她都很快就一頭栽進去;然後就開始懷疑起身邊的男人來:「我這麼胖你也肯?一定另有目的!」
- 「另有」的目的包括1.男人未試過/未吃過肥妹;2.男人剛剛受了極度情傷,隨手找個人來治癒一下;3.男人純粹悶得慌,找個underdog玩玩,要甩開時也不會覺得可惜;4.男人謀她的身家,雖然她真的沒有很多身家。
- 她渾然忘了,男人們最初都是被她經營出來的開朗、隨和所吸引,當然也同時不太介意她的體形。但常被懷疑始終不是好受的事,結果男人一個個被P的懷疑心趕跑了。
- 我們會擔心自己皮膚變差、乳房下垂、韶華老去,擔心外形的好壞會影響自己的「市場價值」。沒有人理所當然地天生出來就是萬人寵愛的寶貝,外表是一定要keep的沒錯;不過,談自己的市場價值,就等於當自己是商品,人人可買,也可以隨時轉手。
- 而商品,是不配得到人類的幸福的。
- 我相信很多豐滿的人跟P都一樣,都知道自己該以性格或者內在美,去獲取別人的讚賞和愛。你知道自己可愛的一面在哪裡,盡情發揮就好,身形體重外表甚麼的,在「愛」字面前,實在渺小得無地自容。
- 況且我相信,總也有人是天生就喜歡抱著一個大肥妹睡覺的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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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亂把「中女」、「敗犬」這類標籤往身上放,要放標籤嘛,放Prada、Gucci不是很好嗎?你討厭被稱為「中女」嗎?
《聲聲相識》的Jean是個帶著孩子的中女,也有Oscar出爐影帝Bad Blake這老坑瘋狂地愛她,誰能叫她做敗犬?還有一個更難聽的「敗犬」。
日本人非常熱衷發明新詞,他們甚至有「流行語大賞」鼓勵大家推陳出新動腦筋想新字新詞。「敗犬」是近幾年興起的流行語,原意指在打鬥中戰敗的狗,狼狽地夾著尾巴逃,引申到人身上,就是「輸家」了,有點像中文所說的「戰敗的公雞」。
然後,又有一個叫酒井順子的作家,用這名詞來形容「美麗又事業有成、過了30卻是單身又沒子女」的女人。於是,流行了幾年的「中女」變得out了,三十開外、也有些接近三十的二字頭單身女生,紛紛都被稱甚至自稱為敗犬。
喂!你是人來的!自己養的狗,你也會把牠當人類看待啦,怎麼會倒過來把自己當作狗?
我知道,這是社會風氣,這是別人的竊笑和另眼相看。我的一位朋友每次看到政府官員說甚麼經濟遠景時,都會忿忿地說:「我不明白,一定要發展經濟的嗎?把(值得保留的)東西都拆掉就一定是好事嗎?」
正如他的想法一樣,別人怎想、社會風氣如何,你並不一定就要跟從。
有個朋友──就叫她C──如果她掛上這標籤願意的話,正是不能被否定的「敗犬」,她完全符合了那個定義。但人家就是開心快活,有人追的時候,她會細心選擇;遇到自己理想的人選,她也會主動探聽人家的口氣。她的自在,是建基於「不急於盡快脫離犬類行列」,她知道幸福和愛情要自己爭取,也知道勉強爭取就會跟幸福絕緣。心裡有這個底,就可以很輕鬆地隨緣。
有次跟她談起這問題,原來她所服務的某大型財務機構裡,也有不少跟她年齡、條件差不多的女生,她們多數位居管理層,被下屬們背後叫作「敗犬集團」。集團中有些人很是介意,也很急於「除名」急於結婚生子成為真正的女人,於是把自己弄得頭昏轉向、屢次被男人玩搞得死去活來。
C說:「那是自信的問題。我有沒有性生活、我嫁得出與嫁不出,完全是我自己一個人獨力承擔的事,旁人連插針都唔入,又如何可以多嘴置喙?難道我有性生活時,你也會有高潮嗎?」是的,自己的事,自己負責,別人喚你作中女敗犬,由他們高興就好,社會大眾都是靠口舌逞強來獲得高潮的。
或者是C的個性強,才可以如此有自信。一般過了適婚年齡仍是孑然一身的女生,背著中女的牌坊也背得累了,自信心都被消磨殆盡了。但別忘記,結了婚生了子,並不就代表你能卸下這種牌坊。結婚之後你可以是大婆、師奶、怨婦、熟女、餓婦etc。砸在女人身上的牌坊無日無之,能不能卸下這些壓力,端看你能否看破世情,把人家的意見一笑置之。
也當然啦!別亂叫自己做敗犬啊!敗犬是「美麗且事業有成」的,你是嗎?小 西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37)

情人節,有情人的跟情人過,沒情人的自己過。
《保持愛你》的森美想在一個情人節分身約會三個女朋友,這不是妄想是甚麼?
- 還有一類,就是有太多情人。
- 太多,泛指有兩個或以上。有些人實在博愛,又或者根本就是貪心吧!一腳踏兩船三船四船,船與船之間知不知道有「敵方」存在並不重要,厲害的地方是,踏船的人可以將心分開幾份,在茫茫愛海四處遊盪,卻不迷失方向。
- 就如我的老朋友T。他那拍了十年拖的要好女友是老朋友圈中公認的阿嫂,但這個老朋友圈嘛,人人都知道T在外邊另有「搞作」:跟他的離婚同事搭上,少說已有三四年了。不過,也沒奈何吧!因為我們都是先認識T的,人總是護短的。
- 這段兩船關係,最大的問題在於那離婚婦人並不知道T有「正室」,以為自己是堂堂正正拿了執照的女朋友。閒日那些電話聯絡呀癡纏SMS呀甚至生日,很懂得走位的T先生都分身得暇,即使與那個她同一個辦公室,幾年來也未試過東窗事發。可是每到大時大節,他便頭痕頭癢了:聖誕新年情人節,都是要見面的日子,斷不可能分身去應付兩條船。
- 也虧T想到這條絕橋:旅行。在女友A面前,他是個每逢過時過節都會被老闆特別指派出Trip傾生意的愛害者;在女友B面前,他是個孝順仔,每年難得的長短假期,都會請家人一起出國去玩。
- 也許這小子天生就是騙女人的材料,這橋段用了這麼多次,竟然未失過手,每次都順利過關。
- 今年的情人節,他原定是輪到陪女友B跟團去歐洲玩個八九天,誰知女友B家裡出了點事未能遠行,要T取消行程隨隨便便在香港吃個情人節浪漫燭光晚餐了事。這對T來說可不是隨隨便便呢!未能離開,即是還要應付女友A、也要跟女友A吃情人節浪漫燭光晚餐。
- 而這種晚餐,是不接受三位的預訂的。
- 上個星期,T找我們出來開集思會,研究對策,感覺有點像那個甚麼機遇委員會,吹水多於實用。
- 「你都食得禾米多了!」我說。雖然我們跟女友A也有點交情也會單獨出街,爆他大鑊的機會多著,但護短嘛!說到底我們也算是幫兇,踩人家也不能踩得太盡。
- 「同一招總不能用到老,總有出岔子的時候!」
- 「我知我知!以後都不用了!眼前的岔子才是岔子,怎樣,有何好計?」
- 「算吧!隨便揀一個跟她在情人節分手,以後便不再煩惱!」一向鄙視T兩頭搵食的老處女G這樣揶揄,還拿出硬幣給他讓他擲公字,好決定飛誰。
- 「不如你跟B說,團費退不了,這個情人節你會跟你媽媽媽一起在歐洲浪漫吧!(然後當然是跟A快活去了)」
- 「又或者找個C陪你去歐遊吧!四人混戰,我們有好戲看!」
- 如此七嘴八舌,T最後當然得不到他想要的理想計劃,今個2月14會有何結果,要看他自己的造化了。
- 古人說得好:寧缺毋濫。
- 戀愛這碼子事,素來都是有又煩冇又煩,因為貪心而將自己逼到這種死角位,戀愛的樂趣都蕩然無存了,又何苦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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戀愛不是人生的全部,但至少也是頗重要的一Part吧?
《舞吧!昴》的女主角宮本昴,認為沒有跳舞就沒有人生。人生真的是這樣嗎?
- 跟朋友P一起去看了《舞吧!昴》的特別場,老實說,溫情勵志熱血電影從來不是我杯茶,純粹為陪陪單身的P,況且是免費戲票嘛!
- 誰知道,這個性格一向硬朗的P,居然看得偷偷在啜泣,頻頻問我要紙巾。
- 戲後去吃宵夜,當然要八卦一下。坦白說,雖然跟P認識日子不算短,一起去看電影卻少之又少,從來都猜不到她是會被影幕情節感動得流眼淚的人。
- 我打趣地問:「怎麼啦?很感動嗎?」
- 「是感同身受呢!」
- 故事是這樣的:大學時的P是Danso的活躍份子,每天返學都是跳跳跳,跳舞多過讀書。奇怪的是,她沒跟跳舞圈的男孩子過電,卻迷戀書獃子類型的G君──可想而知,他們是兩個世界的人,大概連小如一對襪子的品味都迥然不同。
- 閒話跳過,總之兩人糊糊塗塗行起來,也竟然沒有分手地捱到畢業。那年剛好遇上沙士,大學生要搵工不比今年容易,P就跟幾個Danso莊員一起去了做Dancer,誰人開演唱會就去跳舞,沒人開演唱會,就在舞室教教舞、或者接些小型表演的Job;連這些散工也沒有的話,P也會約朋友去的士高大跳特跳。
- 「那時候啊!還真以為沒有跳舞就不是人生。」
- 於是乎,男友G被整個拋諸腦後,加上G是個書獃子嘛,根本就無心也無能力欣賞P的舞姿,遑論要他一起落D了。而很自然的,二人對那時候的狀況都不滿,然後漸漸就不找對方,結果不單是無疾而終,是連正式的「分手通知」也付之闕如。
- 「你很愛他嗎?是Love of your life嗎?」我問。
- 「不是,只是後悔在這段關係裡沒盡過力吧!後來,累了,不再想跳,才發現自己錯失了太多人和事,這只是其中之一。」
- 我想,P當然不很愛G,G對P的愛也很有限。所謂的愛,總會有一點點自私的佔有欲在作祟,無論自己有甚麼遠大目標、需要很多時間去追尋夢想,只要你心裡面有了人,就不可以也不可能不把他/她當作生命裡的一部份,哪怕是幾個%也好。
- 連這幾%也沒有的話,便是一場枉談的戀愛。
- 看著眼前這個肌肉結實、膚色黝黑的P,跟G分手後就一直志在「炒散」,長的一年半載短的幾星期,都是在跳舞圈子認識的男生;沒跳舞後感情生活也一直留白,在與男生交往方面顯得戰戰兢兢裹足不前,彷彿跳慣舞的雙腳一旦要改為步行,便無力、發軟。
- P說她最近又有人追了,但對方似乎不大合眼緣。
- 我說,跟不合眼緣、甚至可以說是醜的人拍拖,也是一種經歷,總要踏出第一步,才知道最後會不會蝕的。
- 人生,是有很多精彩選擇的拼盤呢!慢慢吃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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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只是明星名人,普通人的戀情有時也不見得光。
《最佳情‧敵》的茱莉亞羅拔絲和基利夫奧雲,上班時是敵人,收工後是情人,人格分裂得很!
- 也並非 一定是指第三者呀情婦情夫呀那些勾當,即使是正常不過的情侶,有時候為勢所逼,亦非得在人前隱瞞戀情。
- 就好像友人伉儷W和R。
- 說是伉儷當然是戲謔,但說他們是Practically married也不算過份,拍拖六年感情穩定的他倆,在朋友圈中堪稱是「模範夫妻」,兩人在同一家廣告公司做中層管理人,有不俗的收入,也有不俗的同居愛巢。
- 朋友們常常笑說,要這兩個人分開,大概需要兩個卡特里娜的風力。
- 可是,在工作的地方卻是完全另一回事:公司裡沒人知道他們是一對,因為他們要「玩地下」。
- 故事是這樣的:W和R雖然是同事,卻分別隸屬兩個出了名勢不兩立、爭Project爭到出面的Creative director──而且,他們的勢不兩立是非常地Personal,最極端的例子就是嚴禁下屬和「敵方」下屬交流,吃飯唱K做朋友全部免問,連到Pantry斟杯水時撞到,也最好別打招呼。
- 他們唯一的一次合作,是大老闆落的Order,因為客人太過「巨型」,需要合兩個Team的人力物力一起準備Pitching。唔使問阿桂,W與R就是在這次世紀合作期間撻著。需知道,在他們來說,愛火要撻著何等容易,難的地方在於用甚麼紙將火包住、不讓兒女私情招來上司逼害呢?
- 尤其是他們這個行頭,過份地Friend的尚且會惹來「抄橋」的嫌疑,何況是關係如此親密、可能會一個不小心發開口夢說漏了新廣告Slogan的枕邊人?
- 卻幸好他們是廣告人,好點子源源不絕,比如互相搶客、開會時針鋒相對、甚至散佈謠言陷害對方等等,都演得恰到好處,既令同事以為他倆忠於自己的Team、又不致於搞得對方丟掉工作。
- 返工變成踏台板演肥皂劇,全是為的那兩位麻煩得要管人私事的上司。而就算你沒有這種上司,跟同事拍拖,也是件份外麻煩的事。你在公事上護短,他人會為你掛上「偏袒」的大紙牌;你不護短嗎,就輪到另一半說你公正得過了頭、懷疑起你的愛意來了。
- 所以我從來都不看好辦公室戀情。在他們開始之初,我也勸過W一是趁早揮慧劍斬情絲、一是趕快另謀高就,否則有排受。
- 也虧他們演技好保密功力高之餘,忍耐力也十足,苦苦公演了整整六年的這齣《地下情(辦公室版)》,最近似乎可以落幕:兩個麻煩上司被裁員潮捲走,公司同時擢升他倆做CD。公開戀情只是遲早的問題吧!
- 只是,看慣了這齣戲的一眾下屬,會不會只顧O嘴而創意盡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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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人是被欲望吃掉,她呢,是被新鮮感吃掉。

- 當然,新鮮感也是欲望的其中一種吧。
- 說的她,是朋友L的朋友,即管叫她W。
- W一向是散拖主義者,這個拍幾個月那個拍幾個月,而且很重視性生活的快樂度──即是說,在散拖之餘也會四處跟人上床找樂子。身邊的朋友
- 早習以為常,倒沒有對她作出道德批判。後來有一個算是行得久一點的,大概有一年多吧,也會常常帶出來見朋友,大家都以為她玩夠了、終於
- 定性下來了。殊不知早前她喜孜孜地跟L說:「我上周末認識了一個『表現』超強勁的老外,他很Sweet的,還說要娶我呢!」
- 這另一次的換畫事件,本來該沒甚麼大不了的,問題在於L剛剛結了婚,仍然沉淫在海誓山盟的甜蜜裡,你跟她說劈腿之事,是會激發起她無聊
- 的正義感的。果然,忽然對這碼子事看不過眼的L,先當面力斥了W一頓,繼而還向W的男朋友通風報訊,最後兩人也就分手了事。
- 「那時候大概是太火遮眼吧!怎麼能這樣到處睡覺?」跟我說完故事始末的L說。
- 「照她的性格,分手是遲早的事,只是怕那個男的是個變態,知道自己戴綠帽子後跟你一樣火遮眼,先把她殺了再割下頭顱呢!」偶爾,我們會有這種正義時刻,認為別人做的事太過份太不道德了,不得不站出來大聲疾呼彰顯公義,幸好那男人沒有做出傻事,讓L不致變成「好心做殺手」。
- 話說回來,現在有很多女孩像W,恃著年輕,抱著玩世的心態,嘗嘗這個嘗嘗那個,做著以前只有男人被允許做的「風流」。其實男歡女愛你情我願的話,就算你是為了錢而跟人上床,旁人又何有置喙的餘地。
- 像W般換男友比換手袋更頻密的人,無非是怕悶、常常需要新鮮東西來刺激自己罷。這個絕不是錯,現代人誰不需要新鮮感呢?問題是,這些新鮮感,能夠吃得幾回?或者對W來說,恆久而忠誠的愛是廢話,只要自己每天都開心,誰去管睡在旁邊的是A還是B。
- 又或者,要趁年輕時大玩特玩,到有天找到真愛修心養性了,人生才顯得豐盛嘛!
- 一切大抵都同年紀有關。原來W只有22歲。她是永遠不相信到了四五十歲時,是沒那麼多「表現強勁」的人肯跟你玩短浪漫的──她甚至不能相信自己會變成四五十歲的又黃又皺的老虔婆呢!
- 而且我是有點相信因果的,到W真的找到真命天子想修心養性時,很可能她早已不懂得怎樣真正地去愛一個人了。就讓時間主持正義吧!做朋友的,看不過眼時說上一兩句沒關係,太過火太Intrusive的行為,說不定真會搞出人命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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